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項目征集與儲備工作的通知
日前,北京市財政局發(fā)布關于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項目征集與儲備工作的通知,詳情如下:
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項目征集與儲備工作的通知
京財債〔2022〕688號
市級各相關單位,各區(qū)財政局:
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工作高質量發(fā)展,根據(jù)《財政部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(guī)范發(fā)展的實施意見》(財金〔2019〕10號)和《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關于加快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項目入庫和儲備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財政企函〔2020〕1號)等相關文件精神,我局現(xiàn)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2年度潛在PPP項目征集工作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標
(一)廣泛征集意向PPP項目。各級財政部門應向行業(yè)主管部門征集傳統(tǒng)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類PPP項目基礎上進一步拓展領域,在養(yǎng)老、文旅、停車設施、市郊鐵路、鄉(xiāng)村振興、城市更新、土壤防治等領域中選取適宜開展PPP模式的項目,探索推進存量項目轉型為PPP模式。
(二)建立PPP意向清單。我局在對潛在PPP項目進行廣泛征集、評估篩選的基礎上,建立我市PPP項目意向清單(以下簡稱意向清單)。對納入清單的項目重點指導和推介。形成“提前謀劃、擴大儲備、重點推介”的PPP項目儲備管理機制。
二、工作分工
市財政局統(tǒng)籌負責潛在PPP項目的組織征集和篩選工作,將適宜采用PPP模式的項目納入意向清單;根據(jù)平臺管理要求適時轉入儲備清單,對意向項目進行業(yè)務支持和指導工作。
市級各行業(yè)主管部門負責梳理本領域的潛在項目,向市財政局報送項目信息;意向清單內的項目符合平臺審核要求時,應及時向市財政局提出轉入儲備清單的申請。
各區(qū)財政局負責組織協(xié)調相關部門,做好轄區(qū)內潛在PPP項目的征集和初步篩選工作,及時上報納入意向清單和轉入儲備清單的申請。
三、工作流程
(一)征集方式。申請納入意向清單的潛在PPP項目,實行集中申報和按季度追加相結合的辦法。
集中申報時,區(qū)級財政部門和市級相關部門將擬采用PPP模式的項目相關信息進行匯總,報送至市財政局。
非集中申報時,區(qū)級財政部門或市級相關部門應每月月底匯總新增擬開展的PPP項目,向市財政局提交書面申請。
(二)項目報送。由行業(yè)主管部門或實施機構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《北京市PPP意向項目信息表》(見附件),明確項目基礎信息,確保申報項目的質量。
(三)分級審核。區(qū)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本級意向采用PPP模式項目的征集和初步篩選工作,匯總后報市財政局審核確認。市財政局應對申請納入意向清單的項目進行審核遴選,符合規(guī)定的納入PPP項目意向清單。
(四)動態(tài)管理。市財政局將按月更新意向清單。對確定不采用PPP模式的項目,行業(yè)主管部門應及時提出轉出意向清單的申請。對符合平臺審核要求的項目,市級相關部門及各區(qū)財政部門應及時申請轉入儲備清單。
(五)指導推介。市財政局對納入意向清單的項目重點進行技術支持和業(yè)務指導,根據(jù)項目成熟程度和前期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項目孵化和推介,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。未納入意向清單項目,不作為市財政局業(yè)務指導和推介的范圍。
四、工作安排
市級各相關單位以及區(qū)級財政局應于4月15日前將《北京市PPP意向項目信息表》紙質版加蓋公章報送我局,電子版同時報送liushen@czj.beijing.gov.cn。
市區(qū)各有關部門應高度重視PPP項目征集、信息報送工作,及時申請納入項目意向清單和儲備清單,確保項目征集和儲備工作的常態(tài)化、規(guī)范化開展。
附件:北京市PPP意向項目信息表
北京市財政局
2022年3月25日